您好:
謝謝對於悅盛園停車問題的及時回復,也謝謝東麗區政府對於小區的建設。但對於小區物業收取無論是物業管理費,還是停車費的合理問題,我覺得還有待商榷。
物業費的使用情況是不是每年都要和廣大業主公示一下吧?!畢竟錢是業主們繳納的,錢可以交,但要交的明白,花的明白。而且小區內收取管理費的比例有多大?是哪些人沒有繳納費用?
停車費也是一樣,收費的標准是什麼?是否和廣大的業主溝通過?是否征求廣大業主的意見?收取後的費用如何使用?不能因為先前小區車位費的收取情況不理想,就改成在小區門口設卡收費吧。
只在小區的門口貼張紙告知業主一下,然後就是後果自負,是不是不太妥當?!業主們交完錢都成孫子了?!
既然是東麗區的示范小區,硬件提高了,軟件是否也要跟上?!
希望政府能夠妥善解決,共建和諧東麗!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5月2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物業小區的停車泊位費和物業服務費標准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並簽訂服務合同。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