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戶王春梅購買海逸長洲翰波園4-1-2604房子,2010年5月31日進行房屋登記,房款契稅和住宅維修基金已交齊,2010年10月1日已交房,並委托出賣人辦理房產證,購房合同中雙方約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至今沒有辦下來,出賣人是否違反合同規定。從3月推到現在,還沒有給准確信息,房主甚是著急,請盡快辦理為盼。
王春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