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塘沽迎賓園小區的居民,小區內許多住戶將地下儲藏室出租給外來打工人員,地下儲藏室沒有上下水、排污設施、通風差,租戶在地下室洗衣、大小便,在小區內傾倒污水,污染了小區環境。更令人堪懮的是,租戶在地下室生火做飯,煙熏火燎的同時也形成了火災隱患(前年小區內一間地下室就因租戶私拉電線發生了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已於今年2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希望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還居民良好的居住環境。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信訪辦
2011-5-24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了解,相關部門正著手制定宣傳提綱與專項整治方案,將於近期上報審核,待審核通過後將與公安、街道、物業、法院、消防、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展開宣傳與治理工作。
特此回復。
20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