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戶籍在天津市和平區,現在廣州工作。在廣州辦理購買商品房手續時,廣州當地房管局要求我提供戶籍所在地房管局開具的無房證明。但是,諮詢過和平區房管局和天津市房管局,都說不給開,但廣州的政策要求必須有此證明。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
歸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開具無房證明問題請到您戶籍所在單位反映。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