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靜海大邱莊鎮劉家房子利華印刷包裝有限公司的一打工者。再次反映該廠的情況。首先在這裡上班沒有休息日,一個月上30天班,我忍了。最不能接受的是,這裡工資是計件工資,每月可以掙3000多元,沒有上三險一金,我也可以就受,但就這樣,該廠卻要扣個人所得稅,每月領工資是到財務部門在一張表上簽字,然後給一個裝了錢的信封。信封裡的錢是扣過個人所得稅的,但簽字的工資表上的錢是扣個人所得稅前的金額。我認為該廠沒有將個人所得稅的錢交給稅務部門。望縣裡有關領導認真的關注此事,我說的都句句屬實,這種情況已經存在幾年了。如果縣裡真的想為老百姓辦實事。就到該廠實地調查,不要走過場,罰點錢就過去了。因為廠裡扣個人所得稅的錢,可要比罰的錢多的多。再次請求縣領導認真的處理這個情況。
尊敬的『靜海』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5月16日
尊敬的『靜海』網友: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次修正)第六條第一款:『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二千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的規定,您的月工資超過200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天津市靜海縣利華印刷包裝有限公司按相關規定代扣並繳納了職工的個人所得稅款。根據《關於做好為納稅人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工作的通知》(津地稅所〔2008〕2號),地稅局已於2011年初,將天津市靜海縣利華印刷包裝有限公司職工2010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全部送達天津市靜海縣利華包裝有限公司。您如未取得上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可向天津市靜海縣利華印刷包裝有限公司索取。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