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有個抄表的人按開了我家的門鈴,說我家的電表壞了,還說電用超了接近4000度。以前我每年都買電,每年大約用2000度,去年6月份我買了2000度,按理說能用到今年的6月份,結果4月中旬竟超了近4000度,這樣算下來一年用電近6000.這遠遠超出了我家的用電量。於是我去塘沽供電局辦理此事,供電局工作人員說我必須補齊接盡2000塊錢纔行,要不就給我停電。我覺得他們也應尊重事實,是電表的原因,不能由我來承擔。我打過供電局的投拆電話,人家說他們是供電局的下屬單位,也只能將此事向供電局反應,讓我與供電局協商,可我與供電局協商不下來,只能在此向你們反應。
等待你們的回復,謝謝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反映人是濱海新區的用戶,電力公司責成所屬濱海供電公司與用戶取得聯系。目前,已與用戶就電量問題進行核對並達成一致意見,爭取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