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建議限價房審申請標准應按實際住房狀況進行審核。
例如,一個三口之家共住一建築面積在60平米以下的商品房,子女年齡已超25歲且未婚,但由於當初買房時父母沒有貸款資格,所以只能用子女的名義貸款,戶主自然也是子女名字。而像這種情況,現在如果申請限價房資格證,父母和子女都沒有申請資格,我認為這種審核標准不太合理,也缺乏政策制度的人性化因素。所以建議有關部門能夠切實考慮到購房者的苦衷,取消父母、子女兩輩人同住一單元(小於60平米)情況下,對於戶主名字的限制,改為按三口之家的實際住房情況給予審核。
2、建議大齡單人戶購買限價房的年齡標准適當提高一些。
現標准規定:男25以上、女23歲以上,且未婚、名下無房產的可以以單人戶申請限價房資格證。個人感覺,這個年齡標准有些過寬,試想一下,23至25歲的年輕人有可能還在學校裡讀書,並且符合條件的人數眾多,。所以我認為,盡管目前我市的限價保障房建設進展很快,但相比全市的購房剛性需求來講,仍然是杯水車薪。因此我覺得,好鋼要用在刀刃上,建議將限價房資格證的單人戶年齡標准提高至男30、女28歲左右,把黨和政府的利民政策送給那些最急需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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