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購買的華城佳苑三期的限價房,至今合同備案沒有消息,四期的備案已有完成,與我同時交首付款的都已還款4個月,歷經數月多次給售樓處電話諮詢,最後津城置業的回答是,當初首付款發票開錯,所以備案沒有下來,不然因會在3個月之前備案就以完成,我是3月25日拿到首付發票的,當時拿發票時,售樓處辦事人員就沒有找到,後又從隔壁房間找到說這是換回來的開票日期是3月25日,既然3月25我已拿到重新開具的發票,為什麼合同備案到現在還沒完成,如果當時備案完成完全可以有部分銀行可以拿到8.5折的貸款利率!其中事由只有開發商最清楚,導致我沒能享受銀行貸款8.5折的利率,所產生的損失責任完全在開發商!請相關部門予以解決處理。
臧菁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