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益崗大學生,我現在處於懷孕期間,預產期是2011年7月21日,但我們的協議到期日期為2011年6月30日,保險也只繳納到6月,那我的生育險斷繳,我在分娩時不能享受生育險和生育津貼,請領導們告訴我這個情況怎麼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要求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女職工,正常繳納生育保險期間。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