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3月15日供暖期間我家室溫一直低於16度,有恆源熱力的測溫記錄表,按照規定我們最多只應該繳納取暖費的50%,但是恆源熱力公司去要求我們最少繳納取暖費的80%,並威脅我們如果不繳納費用就把通我家的供熱管道永久拆除,2011年5月10日恆源熱力的工作人員又打電話威脅我們,希望有關部門給予解決。
尊敬的『尹建偉』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轉交縣供熱管理部門處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