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在我所居住的本溪路昌圖樓13號樓發現有人私自飼養家禽,每日把小雞放養在樓棟外,非常吵鬧,而且髒亂。由於我家有老人常年臥病在家,家禽的叫聲已經嚴重影響我的家人正常休息。而且家禽的衛生問題也很令我的家人擔懮。根據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章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在城區內飼養雞、鴨、鵝、豬等以及其他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禽畜。』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幫我們解決此問題。
2、還有,在昌圖樓一帶,經常發現有人遛大型犬在樓群裡,不分時間,不分季節,主人經常不給大型犬栓任何狗鏈,任其肆意穿梭在樓群間,經常嚇到周圍的鄰居,而且主人對此都不聞不問,從來不管自家的大型犬。根據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章第四十條規定『養犬應當遵守本市養犬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而且此人飼養的大型犬有沒有正規的養大型犬的相關許可憑證,也有待考證。
再次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為我們群眾解決以上兩個問題,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5月1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民警及時到達現場進行了查處,並已對犬只進行了處理。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