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年底給我們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並在我對象家這大黃堡鄉這領了一個人的錢,由於我的戶口沒有遷到大黃堡鄉,所以大黃堡鄉計生辦的人讓我會南蔡村領我的那份,可是我諮詢了我們村的管計劃生育的人,他說只登記並不領錢,請問一下有關方面的政策?
尊敬的姚瑤女士: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區計生委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獨生子女費要求到戶口所在地領取。並攜帶由領取獨生子女證所在地開具的獨生子女費發放單即可。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計生委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