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地4、5號樓有部分業主私封露臺,嚴重影響了市容整體的環境,而且因私封露臺,導致影響其他業主的私密性,不知此類事情是否有相關部門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轉交有關部門,我們將按時答復您提出的問題。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1年5月13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查,上述問題較普遍,據與業主和物業公司了解,犀地物業並未明確表示禁止私封露臺,采取默認態度,我單位已查處調解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兩起。許多業主拒不接受調查,又因是高層建築,我執法人員無法履行法律程序。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綜合執法局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