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閆莊駕校學車,繳費前承諾3800包所有費用(不包括補考費)。但駕校在事先沒通知的情況下安排學員的考試時間,由於學員的工作的時間問題就沒去,駕校以此情況收取學員的補考費100元(每科),我覺的很不合理,考試時間應給和學員商討後再報名,不能為了早拿證就擅自替學員報名,去不了就收補考費,再有這100元補考費有收費依據嗎?收的這些費用根本就沒有任何票據?還有在考倒樁科目的時候此駕校的考試地在薊縣某駕校,還向我們學員收取車費,(如果考試地在上海看來我還要自己掏飛機票錢啊,不像話)本來繳費前已經告訴3800包所有費用了,可到後來又有這麼多費用,我們感覺好像這裡有貓膩!請有關部門領導過問一下!謝謝!
尊敬的駕校學員: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了解,您所學車的駕校並不是市交港局下屬的駕校,所以,您可以按照入學前與閆莊駕校簽訂的合同規定條款對其進行起訴。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