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本人於10年6月在 武清五一陽光錦園一期項目 購買商品房一套,當時合同上寫明是2011年8月交鑰匙 。 但開發商當時承諾,合同上雖然寫著8月交房,主要因為要辦理商品房准入證的時間長,如果業主實在著急入住的話,自己寫申請後,5月就能交房給鑰匙。
可喜的是,現在五一陽光一期室內室外工程已經全部完工,應該是武清區最美的高品質小區之一,業主們也非常高興。
然而,打電話給開發商,卻被通知五月底纔能交房,可能跟五一陽光二期開盤安排在一起。
請問:為什麼工程全部完工以後,還不能讓業主辦理入住?
請問開發商到底能不能信守承諾,5月安排交鑰匙?
如果可以的話,交房的日期具體安排在什麼時候?
為什麼一會兒說是5月20號左右,一會兒又說是5月底6月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督查室
2011年5月9日
您好!您反映的五一陽光錦園一期已於5月29日交房。諮詢電話:22115151。謝謝!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