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國家在2009年1月起對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時國家也提到高中教師的績效工資參照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工資標准從2010年1月起發放。但,現已進2011年的5月了,為什麼此項工作仍無進展?
據我們深入掌握的情況,有的區、有的完中校,高、初中教師均都統一發放了績效工資。可我校做為市級示范校,我們這些高中教師的績效工資卻被取消,為什麼同一市、區,高中教師的績效工資發放標准不同?問題在市裡還是在區裡?
在教育界中,中學階段的學校實屬基礎教育,初中教育與高中教育階段的教師都是混編使用、通過競爭上崗不定期大輪回任教的,教師在初、高中教學進行合理調整是常規之事,很難界定他是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還是高中階段的教師,如果恰在調入高中階段執教的那一年就取消績效工資,實屬不合理的規定。
國家對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和對廣大教師的親切關懷,有利於完善教師工資水平確定機制。但願國家的利好原則,別變成一本念歪的經,而影響教師的情緒和學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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