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為天津市西青區李七莊街王臺村村民.結婚後將戶口遷到男方天津市西青區李七莊街於臺村.結婚十年後離婚如今想把戶口調回王臺村但大隊不接收,在於臺村什麼待遇與沒有空掛在於臺村.身邊帶有一女十二歲了沒有接收地.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公安分局、李七莊街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5月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李七莊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經了解,按照於臺村民自治章程,離異後非本村人員,其戶口應遷回原籍,如暫時無法遷出,戶口可掛靠本村,但不享受村民待遇,其子女村民待遇不受影響。因此您的女兒可享受於臺村村民待遇。由於該章程屬村民自治范疇,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區鎮政府不能進行行政乾涉,如您有其他要求,可向村委會反映,由村委會通過相關村民自治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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