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9年昇學到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02年專昇本到南開大學職業技術師范學院,戶籍隨著昇學從原籍河北省懷來縣東八裡村遷移至天津市。2004年南開大學畢業應聘到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工作,戶籍也到了天津市大港區,屬於集體戶。2009年結婚,婚後自己戶籍落在自己買的房子上。現在屬於天津市大港區。我愛人的戶籍在河北省張家口市。想轉到大港區和我落在一起。從派出所了解到有人纔引進投配偶的政策,一直按著要求提供各種證明。一直到現在也還沒有落實。我想具體諮詢的就是按照人纔引進投配偶的這個政策,我都需要提供哪些證明?哪些證件?這個辦理的周期有多長?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9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已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並在津落戶滿三年,且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其配偶可投靠落戶。您愛人可憑書面申請、身份證、婚姻證明等材料到屬地公安機關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22日
【民生詞典】投配偶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