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愛人婚後共同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了東麗區的一套房子,目前房貸還沒有還清,當時房本上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字,我是外地戶口,妻子是本地集體戶口,現在我想把妻子的戶口遷到我們的房子上,但是派出所說房本上沒有我妻子的名字,無法辦理,需要在房本上有她的名字纔行,請問我需要怎麼辦理,纔能在房本上增加我妻子的名字?需要什麼手續,謝謝,急盼!!
張競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4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