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人力社保局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第一個問題解答:按照國家政策規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第二步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中實施,根據市政府文件規定,我區公共衛生事業單位包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結核病防治所,婦幼保健所,中心血站,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藥具站,鄉鎮計劃生育服務站。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包括:鄉、鎮、街醫院、衛生院。武清衛校不在本次實施范圍內。按照國家規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第三步在除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以外的其他事業單位中實施,具體時間聽從市政府安排。目前尚未接到相關通知。
第二個問題解答:非義務教育學校、其他事業人員均在第三步實施范圍內,績效工資的實施按照市政府統一安排布署,目前尚未接到相關通知及文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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