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於1991年根據天津市政府人均不足2.5平米以下解困的有關政策,在現『天津華一責任有限公司』(原『天津第二輕工機械廠』)分到偏單拆大一間,可是到現在房屋權屬仍沒落實。也沒有房本,也不知算什麼性質的房屋。當時解困政策是國家,單位,個人三方出資,我們個人出了一部分錢。我想知道人均不足2.5平米以下的解困房屋產權歸屬有沒有政策?如何落實?分到房後單位解困小組口頭告訴我們:居住後單位不收房租,也不管維修。當時也不懂這些,只想可有間房了,就這樣到現在。近些年來我也找過單位行政部門,要求解決產權問題,可是單位總以各種借口推托,主要借口是:以前的材料找不到了為理由。沒有產權證戶口上不上,買個二手磁卡電表也過不了戶。想改變住房條件也不能交易。現在我老兩口已退休,真不知道怎麼辦了,我們一想到這房子的產權問題就只有唉聲嘆氣,成了心病。看到『北方網政民零距離』這個欄目又燃起我們的希望!希望領導能幫助我解決二十多年未得到解決的問題!把天津市政府為民解困工作好事做圓滿!
為盼!
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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