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就『津價房地〔2004〕460號』檔向發改委進行了諮詢,發改委領導答復如下:
『您諮詢的市物價局《關於規范新建住宅小區及公建供熱工程建設費收費標准的通知》(津價房地[2004]460號)中的『新建住宅小區』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據市建設主管部門下達的房地產建設項目實施計劃所建設的住宅項目。自2004年11月1日起,執行檔規定的收費標准。
市發改委
2011年4月6日』
也就是說自2004年11月1日起審批建設的住宅項目適用該檔,我所在的小區是96年建的:
1、為何在補建暖氣的時候也要適用〔2004〕460號檔?
2、〔2003〕337號文件適用於哪年建設的住房?
尊敬的何律師: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2011年4月19日
尊敬的何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根據您來信反映的情況,您居住的房屋是1996年建設的,如現在補建暖氣設施應執行市物價局《關於我市原有居民住宅補建供熱設施工程建設費收費標准的通知》(津價房地[2003]337號)和《關於頒發〈天津市關於對原有居民住宅補建供熱設施征收鍋爐房建設費、外管網建設費和室內初裝費收費標准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津價管字[1994]第81號)規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