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校(南開大學附屬中學)與四十三中學於2006年整建制合並。近日我在和平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個人公積金貸款買房業務被拒,說是組織機構代碼不符。經詳細詢問得知,是因為合校導致前後給我們上公積金的單位不同,公積金管理中心拒絕放款!可我校相同情況在2008年前後貸款的老師就沒有遇到這個問題。
請問為什麼?怎麼政府行為的合校問題要影響到我們百姓個人貸款呢?而且兩個單位都如期給我繳納了公積金。
因為我是改善住房,原住房已經賣出,馬上面臨騰房問題,如果貸款不能及時批復下來,就會導致我無家可住的情況。
請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領導能夠幫我解決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審核部門已經制定了相應的解決措施,您可在本周四(4月14日)之後到貸款銀行正常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有更多問題歡迎您撥打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