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領導了,我和我愛人在2009年結的婚,我是天津市的非農戶口,我愛人是河北省的農業戶口。我知道現行的戶籍政策是年滿35歲,在津結婚居住十年以上的可以轉為天津戶口,想替我愛人諮詢一下,到時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或者是我們現在需要在哪個部門做一個登記嗎?以便於到時證明我們已經滿足這些條件了。我向屬地派出所諮詢過,他們的回答也模棱兩可,謝謝,焦急等待中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1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