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諮詢一下孩子落戶口問題:我是外地戶口,我老公是天津集體戶口(原籍吉林)在和平區任教。我們今年3月份注冊登記結婚的,結婚之前在北辰區買了一套房,名字是男方的名字,我想知道我能變成天津戶口嗎?還有孩子以後戶口落在男方可以嗎?可以的話是落在和平區還是北辰區? 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13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