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區領導:您好
我們是普東街普祥裡居民,我們小區路燈自二月份開始路燈停止照明,晚上漆黑一片,加上沒有物業,道路坑窪不平,居民出行困難,自行車被盜時有發生!!!
居民聯系電力公司路燈處答復說已經接到多次居民諮詢報修,解釋說原來由亞力路燈照明公司管理維護,由城東供電分公司供電,現已超過10年合同,北辰區建委配套辦,區房管局據不出資金續期也沒有移交路燈處管理管理,現拖欠電費已責成城東供電分公司停止供電!!!居民也聯系了街辦事處,答復說由開發商負責!居民又聯系開發商河北區政府內環建設開發公司答復說,該小區98年入住開發商已經向北辰配套辦,區房管局等單位交齊配套費和維修基金,99年已經為居民辦理了產權證,並交納了10年的路燈維護費,至今居民已經居住12年了,開發商該交的費用早已交齊關於路燈問題與開發商無關,路燈問題應該由北辰建委申請移交市路燈管理處!北辰建委又推給開放商。至今無法解決!!!!
居民認為開發商說的有理,開發商手續齊全,維修基金及配套費交齊後區房管局99年纔會給居民辦理產權證的。賣了房13年了不可能負責一輩子!希望北辰區政府盡快調查一下督促北辰建委及房管局配套辦盡快向電力公司路燈處移交,解決普祥裡居民路燈問題!!!盡快恢復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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