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系和平區某醫院(原是衛生院)退休職工,於1989年退休,2003年去世。現有許多事業單位都在辦理發放房屋補貼金的事宜,其中也包括已經死亡的退休職工。但是我父親單位一直沒有通知我們家屬辦理領取的事宜,也沒有向我們進行過任何登記或統計。
請問:我父親是否應當享受房屋補貼的待遇?如果應當享受,我們家屬應當怎麼辦理此事?能否給我們提供一下發放房屋補貼的文件名稱和文號?
謝謝您們百忙之中的答復!
wutong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