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青時代豪庭居住小區內樓間距較小,1號樓建有底商,並且1號樓和3號樓為樓門相對,致使兩棟樓共同使用停車位置,隨著私家車的增多,3號樓的居民為了解決停車問題,在1號樓和3號樓之間安裝停車位,導致1號樓居民沒有停車位置。不知道這種行為是否經過物業等相關部門批准,希望相關部門立即解決,規范小區內停車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4月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綜合執法局、區房管局了解情況。執法人員立即到現場進行了調查,並找到該小區的物業公司了解具體情況,經過協商,執法人員將與物業一起聯系有關業主,就1號樓與3號樓之間的停車位問題進行協商,規范該地區的停車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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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