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前幾天跟您諮詢過『天津3月1號限購令後,外地戶籍購房需要一年以上社保證明問題』,問題查詢碼是0082186276,您部門的答復是:建議您向出臺限購政策的部門諮詢,要求開具的社保繳費證明是正在繳納社保的證明還是曾經有過繳費記錄的情況。得到確切答案後,歡迎您再諮詢開具社保繳費證明的問題。
我諮詢了國土資源房管局,今天他們給我答復是:不管是現在交的、還是以前交的,只要交過社保一年以上,在社保中心開出有一年以上的社保繳費證明就行。
那麼請問您,我曾經在河東社保中心交過六年的社保,盡管我的社保轉出了,河東社保中心該不該幫我出具社保繳費證明?證明我在天津交過一年以上的社保。請您答復,謝謝您!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諮詢,如果您在天津河東社保中心繳過六年的社保,後又轉出到其它省市,那麼您從天津哪個區縣社保中心轉出到外省市的,就到那個區縣社保中心開具證明。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