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你們好!2003年5月到2008年1月原單位在開發區為我繳納的五險一金,之後至今未參加工作,之間的保險也未繳納,我的檔案一直在開發區保存,戶口在寧河現在塘沽生活,現在我想續交養老及醫療保險,希望社保給予幫助。
1 社保卡辦理需要哪些證件?何時在哪裡辦理?
2 養老保險續交需要哪些證件?何時在哪裡辦理?醫療還能續交 嗎? 之前 的醫療作廢了嗎?在職時發的醫療保險證還有用嗎?
3 是先辦社保卡後纔能續交保險嗎?
以上問題希望社保各領導在百忙中能盡快給予我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 1.社保卡的辦理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到戶籍地、居住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 2.本市城鎮戶籍個人繳納社會保險到檔案存放地的社會保險分中心辦理。攜帶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及復印件、就失業證、養老保險手冊。社保卡的功能可以取代醫療保險證。
3.沒有規定要先辦社保卡再繳納社會保險。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