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我是本市戶口,愛人是外地戶口,我們結婚已11年,我37歲,愛人到2011年5月整35歲,請問我愛人是現在就能遷戶口,還是過完5月份生日在遷戶口,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