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05年由寧波來天津的臨港工業區工作。09年6月11日我家孩子出生。因為我的戶籍在寧波,路途比較遠沒有去給孩子落戶。我本人走人纔引進,2011年1月,我的戶口從寧波遷到濱海新區自購住房處。2月份纔著手給孩子落戶,塘沽戶政大廳的工作人員說,這種情況落不了,孩子必須回原籍落戶後,再申報隨遷。
我戶口已從寧波遷出,只有落到我妻子戶籍處,她戶口在河北滄州。因為那要拆遷,我們孩子這種情況當地村委會不給落戶。這樣快兩個月了,也沒有把孩子戶口落下。
我們知道天津市比較完善的戶籍政策。可是我們確實情況比較特殊。
我想求助領導,幫幫我們。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