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吉林長春大學,本科畢業的。同年10月來津工作,於2008年1月在天津市西青區李七莊中盛裡購買一套價值30萬的2手房。目前在津工作已經5年半了。我的戶口在吉林長春開發區的集體戶口上,想問問我能不能把戶口遷到天津?並且我愛人的戶口現在在遼寧,也是集體戶口,我愛人的戶口能否遷到天津?如果可以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及在哪個公安局辦理?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