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領導:
您好!我和愛人2009年9月在武清區陳咀鎮購買盛世陽光花園二期房屋一套,當時已交了首付6萬餘元,簽訂的是他們自行打印的購房合同,他們稱『草簽合同』。據售樓小姐說2010年5月交房,但是到現在一直未交房。
2010年年底售樓處通知我們去辦貸款,而且需要補交房款,因測繪大隊測出的面積比草簽合同上多出了5.5平方米。實際上我們去看房時,能明顯看出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都存在很大水分。因為房款應在辦理房產證時補交,我們就沒去,也沒辦貸款。他們今年也沒在催我們。
我想知道,該房地產公司——雍大房產的二期手續是否齊全。(一期五證齊全)我們現在去辦理了貸款會不會是被騙。
張海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