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你好,首先感謝市公安局戶政科通知的來電。我現在是集體戶口,於前年購買了東麗區限價商品房百合陽光,去年小區已經辦理入住,我准備把戶口從集體戶遷移至新房所在地。經由詢問,得知小區屬於東麗區新立村派出所,去新立派出所後,新立派出所說由萬辛派出所管轄,到萬辛派出所後,萬辛說由新立管轄。無奈之餘在北方網的政民零距離諮詢了天津市公安局戶政科,市公安局熱情來電說去東麗分局辦理,於是來到了東麗分局,東麗分局根本就不讓進門,於是電話聯系戶政科,東麗分局戶政科說由萬辛派出所管轄,當又一次來到萬辛派出所後,萬辛仍然說此小區由新立派出所管轄。為了這個戶口我已經跟單位請假多次,並耽誤了不少時間,請問我們這個小區到底屬於哪個小區管轄。能否落實一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2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