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津工作,戶口在天津,有住房,愛人也隨我一塊來到天津多年。目前,我們結婚已13年,雙方年齡都已超過35周歲。請問,我們符合妻投夫的條件嗎?如果申報需准備哪些材料?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2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