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馮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我們會將辦理結果通過二次答復的形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3月29日
尊敬的馮先生: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經核查;在2010年12月16回,接到該用戶反映室內溫度在14度左右,站裡負責人馬上安排測溫人員下午兩點入戶測溫,測得結果是:居室①18.3℃、居室②18.1℃、廳18.3℃,部已達標。但用戶對測溫儀器表示懷疑,址裡負責人多次與用戶溝通解釋,用戶保留自己的看法。2011年3月15日用戶反映室內有一組暖氣不熱,當時供熱接近尾聲,入戶調試給果不佳,站裡負責人與用戶電話溝通解釋。又在3月30日接到該用戶投訴,自述擔心暖氣在下一年度供熱有所影響。站裡負貴人又與用戶電話聯系溝通,約定下一個采暖運行前期入戶進行維修並委派所屬收費員專門負責。
關於用戶反映10號接線員的工作態度問題,站裡負責人己在內部進行了批評教育,杜絕今後類此事情發生。今後工作人員要以積極、熱情的態度做好服務窗口工作。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