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領導您好!我是濱海新區漢沽管轄區楊家泊鎮東李自沽村的村民。名叫李學常,今年49歲,我懇求你們幫我辦理一處我村集體住宅規劃區內的住房用地使用證書。因為它不僅使我們能安居樂業,更是我們生存的條件。
我村已經有10餘年不批宅基地了有些村民確實沒有房子住,就拿我來說吧:三戶(母親;妻子和我;還有兩個兒子;長子24歲次子16歲)共住一宅--平房三間。於是我想建一所新房,從2008年長子要結婚急用住房開始,我多方辦理土地使用證都沒成功。於是就在2001年時墊的地基(當時村兩委會批給的地基建了新房給長子結婚用,可是,今年漢沽管委會土地規劃局來人說:你家房子沒有土地使用證是違章建築並要求我們自行拆除,我想不通,房子是沒有土地使用證,但是,我們自己不能造證,房子雖然沒有證,但是不能拆的,因為他是我們一生的心血,是我兒子的婚房,是給母親一家人改善居住條件的承諾,是和諧社會的體現,在近期不能搬遷的情況下一味的不准農民新建住房和諧社會怎能體現,僅此我們懇求您能幫助我們補辦新房的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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