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現在居住在河東區,2010年9月,我根據本市人纔引進落戶政策到派出所申請落戶天津市,2011年2月接到通知補材料,同月補齊材料,3月下旬打電話到派出所詢問,得答復已將材料報到上級機關。請問申請材料齊全的情況下還需要等多久可以辦理戶口遷移?接下來還需什麼手續?謝謝答復。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25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