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
您好!
我於2009年來津參加工作,通過人纔引進辦理了集體戶口。由於本人和妻子都想在天津這邊繼續發展,於2010年購買商品房,與此同時本人的戶口也從公司的集體戶口遷入房屋,現歸屬新河街派出所。
妻子於2010年來津參加工作,其公司注冊地為開發區,公司性質屬於諮詢管理類。妻子,大學本科,現戶口掛靠在武漢市人纔中心。
我想諮詢一下,由於她所在單位沒有集體戶口,她的戶口現在是否能夠投靠在我的戶口上嗎?需要什麼資料?或者,是否能夠像我一樣通過人纔引進落戶?
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25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