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不久本人發過一篇關於和靜家園3號樓房產證,自入住起兩年多了一直未發放過的問題,貴局給予的解釋是開發商未做初始登記,不過我看過相關的文章,好像說入住滿兩年可以自行申請房產證,請問真的可以嗎,如果可以應該准備什麼手續,去哪辦理,流程是什麼?如果不可以,我們現在找開發商,開發商說這個房子產權已經不歸他們了,要我們找南市拆遷辦,不過這個部門已經解散了,我們去哪裡找?他們對於這個問題是在互相推諉,我們只是普通百姓,對法律方面不是很了解,如果當時因為開發商某些自身問題,政府不給與辦理初始登記,到最後是我們百姓遭殃,我們當時是響應政府號召,覺得這是政府安排的房子肯定有保障,纔搬到這裡來的,現在都過去這麼久了,沒人理睬過這個事情,我們有種被欺騙的感覺,麻煩您能給與我滿意解答,謝謝您了。
史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經核查,和靜家園坐落於河東區東興路與廣瑞路交口南側,由河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該項目未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未進行規劃驗收,暫不具備房地產初始登記的條件。
此復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