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於近期華城佳苑限價房的車位銷售政策,我有以下幾點疑問:
1.車位的產權。銷售人員稱小區車位只有租賃使用權,並無產權,且20年的租賃期內不能轉讓,這讓我們業主無法接受,限價房的價格需要相關部門審批,那麼車位的價格是否需要經過審批?請問天津有無相關的政策對限價房車位價格及銷售形式進行規范?
2.諮詢銷售人員有關車位的諸如面積、租金、如何選址等問題均得不到答復,這樣在各方面信息都不能確定的情況下就貿然銷售是否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
3.車位的銷售收入的歸屬,經查《物權法》,如過不能提供產權證的車位歸全體業主所有,那麼車位的銷售收入理應屬於全體業主,那麼車位的銷售收入真正落入誰的口袋,請開發商明示。
以上疑問,期待您的解答,謝謝!
[附件1]
小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