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請問我與一套私產房,房本名字為我與我姥姥共同所有,當時買房的時候沒有簽署房屋共有人產權比例協議,如果我現在想出一個協議,產權證是否可以更改?希望您部門有關人員可以給予解答,謝謝!
韓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