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你好:
我是奧園的居民,我想諮詢下如果暖氣辦理了停氣還需要支付什麼費用麼?如果需要那支付何種名目的費用?支付的數額?是否有政府的文件做依據?謝謝!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辦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所屬瑞景供熱中心相關負責人對此事進行答復。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在不影響其他用熱戶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熱設施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用熱戶要求暫停供熱,應在當年9月30日前到供熱單位辦理報停供熱手續,交納熱能損耗補償費(采暖費的20%)。如果是新建房屋供熱設施在保修期內不得辦理報停供熱手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紅橋區供熱辦公室
20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