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武清居民,今年和往年一樣,我家暖氣多次報修,工人師傅也多次上門維修,解釋說暖氣沒有問題,可是暖氣始終冰涼!進水溫度非常低!我多次找供熱單位解決,協商他們一直推脫要測溫,測溫後溫度為14度,低於天津規定的的室溫要求!供熱單位說等相關規定出臺後,減免費用!
而今又起訴我們?為什麼?
希望政府關心老百姓的冷暖,督促相關部門解決此事!
謝謝!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3月17日
該房屋由國環一站負責供暖,經國環一站測溫臥室與客廳溫度只有14℃.按照《天津市供暖采暖費退還管理規定》第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在供熱期內,經測量,低於標准溫度2℃-6℃之間的,退費比例為50%,現國環一站已同意按此規定辦理,退還此部分費用。經協商,供熱站同意再補償業主20天的取暖費。
由於頤安西區高層(共3棟)均存在1樓和8樓暖氣不夠的共性問題,供熱站已聯系天津設計院對房屋供暖系統進行改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