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單位給開具的工資證明 ,勞資【財務】經辦人【簽章】的地方,公司只蓋了章。工作單位負責人【簽章】公司什麼也沒給蓋告訴我說公司是分公司總公司在西安不用蓋請問這樣可以嗎.若不可以的話怎麼解決?
何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