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領導,您好!
本人2004大學本科畢業後於2005年至今一直在天津市津南經濟開發區工作,2008年通過人纔引進的方式將戶口遷移至津南區咸水沽鎮集體戶口。我愛人也是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非農業戶口,現戶籍地位河北省石家莊市。我們於2008年在天津市注冊結婚。通過這幾年的努力,我們在天津市東麗區擁有了自己的住房。是不是我愛人的戶口可以通過我的個人書面申請隨遷過來,如何辦理。我所了解的政策如下:
(七)引進人纔戶口
本市企業引進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戶。
外省市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只限於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畢業生,不含業大、職大、自學考試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學歷的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已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允許本人戶口遷入我市,農業戶口可辦理"農轉非";在我市注冊的企業中工作滿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報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入我市,並可辦理"農轉非"。具有我市常住非農業戶口的本科學歷人員,已在我市注冊企業中工作滿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遷入我市或"農轉非" 的,可參照此規定辦理。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引進單位證明、勞動合同復印件和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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