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拆遷時選擇了豐盛園二期的67平方米的還遷房,現在交房了突然告訴我面積比我當初選房時的面積大了近5平方米,需要補償拆額。這給我們這樣的拆遷戶造成了很大的經濟負擔,請問為什麼一個67平方米的房子能夠大了5平米?還有我們當初是私產房本,還遷房規定多長時間內給房本?還是私產房本嗎?最後現在無力承受可不可以重新選小面積房屋?
急盼區相關領導給予回復!謝謝!
尊敬的王蔚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建委調查處理。現此問題正在協調之中,待該問題協調落實後,我們將立即給予您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1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建委調查處理。經區建委調查,目前豐盛園二期項目共計4棟樓都已經竣工,現正陸續辦理入住手續。拆遷時公布的房屋面積為設計單位設計面積;入住手續辦理時房屋面積為市房管局測量大隊測量米面積,設計面積有可能與測量面積出現誤差。該項目將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產權手續。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