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過去考慮年令,六十歲七十歲以上.報銷比例高百分之十.這是合理的.因為年歲大,過去對社會供獻大.年歲大病也多.好好的為什麼又把對老年人的照顧給取消了呢?建議恢復.也希望解釋一下,為什麼取消.[本人7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