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住在和順家園的搬遷居民何時能夠分到協定的15㎡的經營性用房呢?如何分配?是分給居民使用?還是集體租用,然後分給村民租金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和順園經營性用房目前還沒有驗收,我們已經催促建設單位盡快報驗。經營性用房的分配方式是以家庭為單位,按30平米、45平米和60平米,各取所需由居民自行安排使用。
2011年3月16日